2023教务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9-01    浏览次数: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西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原则进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不允许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新生入学后不允许将艺术类、体育类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

第二条 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

5.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在必要时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未经过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

3.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4.转校生申请转学时已对转入专业进行审核,不得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再次调整专业;

5.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条 转专业办理时间及流程

(一)转专业受理时间:学生转专业应在每学期开学后3周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须由本人填写《桂林信息科技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家长同意后,经辅导员审核,转入、转出学院负责人签字,交教务处审核,学校分管副校长批准。各学院可制定本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三)转专业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对申请所转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说明材料;

2.因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

3.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4.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创业或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转专业名单初步确定后,对拟转专业结果通过学校教务处主页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五)转专业流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结果,并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通报。

第四条 转专业后的学籍处理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选择转入专业的课程进行学习;

(二)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三)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四)学校批准学生转专业后,学籍管理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第五条 附则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桂信教〔2022〕16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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