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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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姜凡
  • 审稿:张文源 林小东
  •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 发布时间: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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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E526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会议,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支部部分委员参加学习会,学习会由党总支书记赵奕主持。

会议围绕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进行了学习。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做好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与会人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至第八章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党总支组织委员刘映伶表示,我们不仅要了解规定内容,更要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自觉做到言行一致,严守纪律底线。



党总支副书记李琳玲结合专题研讨发言表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推动党的建设新时代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教诲,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坚决反对腐败。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廉洁奉公,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党总支书记赵奕在总结发言时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强调了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性,这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密切相关,因为只有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能帮助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纪意识,遵守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思想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