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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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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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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各研究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工作中的作用,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精准的决策咨询服务,促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现面向全区推荐决策咨询专家并充实专家库。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宏观经济、区域经济、农业农村、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包括科教文卫法制等)、财税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的动态与前沿。

  (三)热爱决策咨询和智库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决策咨询等相关工作。

  (五)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

  (六)没有违法等不良记录。

  (七)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后,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博士研究生学历。

  二、专家入库程序

  (一)组织推荐

  专家本人认真阅读《入库专家权责义务》(附件1),并如实填写《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表》(附件2)。

  (二)审核评议

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议,确定专家库专家建议名单。

  (三)审议入库

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最终入库名单。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转发通知并落实到位,申报人员2023年4月6日前统一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3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4077871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个人姓名+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推荐材料”。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90552


                                     人事处

                                  2023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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