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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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谢庆井
来源:
日期:2023-04-07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34号)精神,做好我校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广西2023年西部项目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25人。

(一)留学身份及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12-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西部项目申请条件(详见附件),外语水平须达到西部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重点资助学科及专业领域

2023年我区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广西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团队成员(详见附件)、广西“十四五”重点支柱产业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链相关领域学科专业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助内容

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国外生活费标准详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 号)。国内交通费、国内行前培训费及其他因申报项目产生的国内费用均由学校承担。

三、时间安排

5月前:申请人与国外留学机构联系办理留学机构邀请函。

51-8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58日下班前提交纸质材料人事处办公楼301所需材料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9,经学校统筹安排后,提交上级部门。

8月:公布录取结果,若录取则与学校签订访学协议书。

四、其他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西部项目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遴选推荐和材料报送等事宜。

该项目由学校统一报送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教育厅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联合评审,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根据被录取人员的外语水平决定录取人员是直接派出还是在国内进行外语培训后再行派出。

正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2023年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已录取人员,以及学成回国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人员,暂不申请此次留学项目。

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受增补、更改、替换任何材料。

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梁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90552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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