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学校科研工作的良性发展步伐,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现启动2024年度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和资助经费
(一)项目分类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设校级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等二个类别,拟立项总数40项,其中:培育项目20项,一般项目20项。培育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二)资助经费
1.培育项目:理工科类每项资助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3万元。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总资助经费的50%;项目结题验收后,再拨付余下的50%。
2.一般项目:理工科类每项资助1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0.5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二、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应围绕学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智能电气、数字创意设计、数智商科、国际服务与贸易、旅游与体育健康”学科专业群建设,紧跟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桂林市优先发展的“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和现代新兴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有利于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申报资格
申报人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与我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教师或研究人员,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实际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培育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在所申报领域已取得一定前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未获得省部级以上级别项目资助。
(三)已获得过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一般项目(含已结题和在研)。
(四)每人限报一项,且每人主持和参与的校级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五)为体现我校科研促教和科研育人工作要求,每个项目应至少有2名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按照《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科技工作条例》、《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与推荐、科技处审查、专家函评或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园网公示、校长办公会批准立项等程序。
(二)科技处负责项目的形式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申请者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申请资格条件或有本办法禁止条件的;申报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的;提供的附件材料不齐全等。
(三)项目到期必须进行结题验收。验收不合格者,冻结正在使用的经费或停止后续经费的拨付。
五、结题要求
(一)项目结题成果须与申报内容一致,研究成果须标注资助项目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未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项目,结题验收不予通过。
(二)执行期内,项目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任意2项可以直接申请结题。
1. 科研立项
(1)培育项目申请人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2)一般项目申请人获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2. 横向课题进账经费
(1)培育项目:研究期内依托本项目,理工类项目横向科研进账经费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进账经费5万元以上。
(2)一般项目:研究期内依托本项目,理工类项目横向科研进账经费2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进账经费1万元以上。
3. 科技成果(专利)转化
(1)培育项目:理工类项目实现科技成果转化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实现科技成果转化2万元以上或申请人及成员的科研成果被市厅级以上机关采纳(用)。
(2)一般项目:理工类项目实现科技成果转化2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万元以上。
4. 科研论文
(1)培育项目: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北大中文核心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专著一部可抵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2)一般项目: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5. 知识产权
(1)培育项目:研究期内依托本项目,申请人及成员申报发明专利1项以上。
(3)一般项目:研究期内依托本项目,申请人及成员申报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知后填写《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报培育项目的申请人还需填写《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学科代码见附件4,并将电子文档报本人所在二级学院(部),行政部门人员按本人学科归属报相应的二级学院(部)。
(二)各二级学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及师德师风等内容,审核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学院(部)公章,于10 月 15 日16:00前提交至知行楼828科技处室,同时报送签章版纸质《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并将《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和《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科技处电子邮箱tongxianglan@guit.edu.cn,科技处拒绝受理个人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三)《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待专家评审通过并经校园网公示3日后,由项目负责人将最终正式版《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A4双面打印2份,提交所在二级学院(部)汇总,学院(部)汇总后再统一报送科技处室。
七、科技处联系人
联系人:童向兰,联系电话:13768742794。
科技处办公地址:知行楼828室。
附件:1.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学科代码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科技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