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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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15
全院各位老师、同学:
结合学院及学生实际情况,经意见征集讨论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内容进行部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条第四款 “考取国内重点院校研究生者奖励2000元,考取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者奖励1000元”修订为“考取国内重点院校研究生者奖励2000元,考取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者奖励1000元,考取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外国高等院校者奖励1000元(查询网址http://www.jsj.edu.cn)”。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增补条款“学生参与校园网络贷款失信导致网贷公司电话或来人骚扰学校教职工、同学,扰乱师生正常生活以及学生担任校园网络贷款中介,以各种形式诱骗同学参与网络不良贷款,导致不良后果,影响恶劣的,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5日至9月22日。各位同学对此修订办法有异议的,可在9月22日前将意见发至583324761@qq.com。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