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教务

关于2021年4月区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

各系、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区教育厅桂教高教〔2011〕40号及桂教高教〔2012〕10号文件规定,每年的4月和9月为区教改项目申报结题材料的时间 。2021年4月份区级教改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区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2019年立项的项目和其它已到结题时间但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根据各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建设目标,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实施过程(包括项目建设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的适切性等)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

(二)对项目研究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以及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对项目研究的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在促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创新性、适用性进行评估;

(四)对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前景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等。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二)《项目结题报告》:自拟,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结题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项目立项的背景、思路及项目的研究、实践情况;2.项目主要成果的简介;3.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4.项目成果的推广价值及项目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及研究思路等;(一式3份)

(三)《结题成果汇编材料》:自编,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该材料须编制目录。(一式2份)

(四)立项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在教务科技部108办公室存有原件。

(五)其他材料:若调整过研究计划、或项目结题时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须填报《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表》,附件3(一式2份)。

上述材料务必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科技部108办公室,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476544226@qq.com。

教务科技部

2021年4月21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