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单位:
我校正在筹备第一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为更好地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的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现向一届四次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要求
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及教代会规定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如:
(一)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二)有关本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改革措施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三)有关本校内部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学风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四)有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五)有关本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民生等问题的建议和提案。
不应作为提案提出的内容,如:涉及国家机密问题;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问题;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体问题的;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问题等。
二、提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本校、本单位教职工意见,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全面性:正确体现国家、学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
(三)真实性: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具体、清晰;
(四)可行性:在学校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所提建议和措施讲求实际效果,具有可操作性;
(五)规范性:提案应立意明确,提案撰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提案格式和提交方式
本次提案采取书面纸质与电子档同时提交的方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包含案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建议措施(即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提案审查处理结果(由提案审查小组批复具体承办单位)、有关部门答复意见等四部分内容。(表格详见附件1)
2.提案表必须由教代会正式代表填写,并且有不少于2人的教代会正式代表附议,或以单位、代表组(团)名义集体提出。
3.其他教职工如有诉求可填写意见建议表(表格详见附件2),遵循“一议一表”,但不需附议。
4.以上提案表及意见建议表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一届四次教代会闭幕前都可提交,纸质档署名后(以单位名义提案的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交校工会(知行楼814,电话:8100519),同时电子档一并发送至598491326@qq.com。
请各单位、各分工会认真组织,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努力发扬爱校、荣校的主人翁精神,广开言路、群策群力,积极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通知。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一届工会代表大会筹委会(代章)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