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 工作室中期评估的通知
  • 图片:
  • 供稿:蒋春妹
  • 编辑:林小东
  • 来源:党群事务部
  • 发布时间:2023-11-2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桂信党〔2022〕101号)《关于公布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建设名单的通知》(桂信党〔2022〕112号)要求,现就开展首批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中期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首批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电子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意设计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外贸与外语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二、评估内容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内容。

(二)重点举措落实情况。包括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源投入、阵地建设、经费支持等。

(三)辐射作用发挥情况。包括典型经验做法、党建品牌、支部书记作用发挥、工作室影响效果、宣传平台等。

三、评估步骤

(一)对标自查。各培育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总结,形成以下材料,2023年12月4日前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后,将《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双带头人”工作室评估申请书》(见附件)、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党群事务部,联系人:蒋春妹,知行楼8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xkyzzb@163.com。

(二)实地查看。党群事务部将根据各培育单位自查总结情况,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培育活动情况、党建阵地建设情况及相关成果。

(三)评估反馈。对“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效果明显的,将视情况适当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对“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建设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和培育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深入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强化品牌塑造,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严把质量,真实评估。各二级党组织和培育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估内容进行自查,保证内容全面客观、材料真实可靠。

(三)宣传推广,提升影响。各二级党组织要总结提炼首批校级“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报道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中共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