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全面推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学校2023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课题申报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研究,立足学校实际,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积极探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深入开展调研,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论证,避免空泛说教和宏大叙事,确保产出一批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实际工作的研究成果。申请人可围绕《桂林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设计题目,也可自选题目申报。
二、课题类型
(一)原则上特色课题2项,资助经费5000元。
(二)原则上一般课题4项,资助经费40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对照申报条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活页等材料递交至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
(二)二级单位审核。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并在后续做好相关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
(三)材料报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初步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择优报送,请于2023年11月2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群事务部,同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1154145047@qq.com。联系人:蒋春妹,知行楼815室。
(四)集中评审。学校将组建评审组,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的课题进行集中评审(具体立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质量确定),评审结果将正式发文公布。
四、申报条件
(一)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从事和热爱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每个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申报或参加合计2个课题,其中,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
(二)已获自治区教育部门资助的同一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不得再申报本次课题。
(三)上一年度未结题的校级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课题。
五、研究时限和验收要求
课题研究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下旬。
(一)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届时学校将组织集中结题鉴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课题组应按期完成课题研究,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
(三)结题要求如下:
1.特色课题结题成果可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含国内同类高校相关工作的进展与典型做法、学校此项工作的现状分析、对学校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路径与具体举措;同时,总结凝练不少于2项的可视可感、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与经验,如管理制度、典型案例、工作方案、精品党课等,并获校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次。
2.一般课题结题成果可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含国内同类高校相关工作的进展与典型做法、学校此项工作的现状分析、对学校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路径与具体举措;同时,总结凝练不少于1项的可视可感、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与经验,如管理制度、典型案例、工作方案、精品党课等。
课题经评审组评审、学校党委统一审核通过后予以结题。课题研究成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素材库,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鼓励发表论文论著,但不作为结题硬性要求。课题成果发表、出版时,须注明“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专项经费资助项目”。
(四)对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经验收后统一正式下文并颁发结题证书。达不到结题要求的课题,可申请延期半年,且只能延期1次,逾期将撤销课题并收回经费支持,且主持人不得申请下一轮课题。
附件:
1.桂林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立项研究课题申报书
3.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立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中共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