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实施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建设工程,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学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广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组〔2021〕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教师党支部为依托,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培育对象
面向全校,以2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培育一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项目应符合《广西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并按照《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标准》开展工作。(见附件1,以下简称《培育标准》)。
三、培育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培育任务,以申报广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为主要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积极探索、总结凝练加强支部政治建设、开展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教育引导支部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党建主责主业。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三)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党建、学术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引领带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提升,使学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四)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着力健全和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五)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四、实施步骤
“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1.组织申报。二级党组织专题研究“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工作,确定本单位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党组织对照建设标准,梳理总结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二级党组织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于2022年11月2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学校党群事务部。
2.遴选确定。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党群事务部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入选培育对象名单。对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将提供每年5000元的经费支持。
(二)创建达标阶段(2023年1月—2024年11月)
1.培育任务。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围绕建设目标,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2.评估考核。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党群事务部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跟踪评估、成效考核。“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12月底前,需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学校下拨的专项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无关的支出。形成的各类成果,如公开发表,需注明“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项目资助”;未标注的,考核评估时不予认可。
(三)验收推广阶段(2024年12月)
建设期满,“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党群事务部在过程跟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责。有关建设成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面向全校推广,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培育建设工作,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学校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建设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工作室和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双带头人”工作室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在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学校党委。
未尽事宜,请与党群事务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蒋春妹,联系电话:0773-2351083,电子邮箱:1154145047@qq.com。
附件:
1.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建设标准
2.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申报书
中共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