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
  • 供稿:林小东
  • 编辑:刘清华
  • 来源:保卫处
  • 发布时间:2021-12-13

为推动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稳定工作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定于12月20日对全校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一、组织领导

202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由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综治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校《202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2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提出的任务及管理目标,结合《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优评审表》中提交的支撑材料与日常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三、检查考核的方法步骤

(一)各单位综治工作本年度总结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中所明确的主要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全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评估,认真总结,分析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自检自评的基础上,抓住重点,撰写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填报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优评审表(见附件)。并于12月17日12点前将工作总结、考核评优评审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提交到学校综治委办公室(行政楼235室,2216785),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14746660@qq.com(标题为单位名称+2021年度综治考核材料)。

(二)考核评审方法

1.查看各单位对综治及消防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汇报支撑材料。

2.根据校综治委平时掌握情况与各单位进行情况核对。

3.完成检查考核后,统一评议,公布检查考核单位的名次。

(三)组织全校综治工作的总结评比,实施奖罚兑现等工作。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