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2021年职称重新确认及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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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伍跃丽
  • 编辑:谢庆井
  • 来源:人力资源部
  • 发布时间:2021-06-0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职称重新确认及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重新确认的范围及条件

(一)职称重新确认范围

1.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外(含中直、部队)取得职称,到学校继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

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职称不再办理职称重新确认。

3.在我区取得的中初级职称,实行统一的职称电子证书,在自治区范围内流动的不再办理职称重新确认。

(二)职称重新确认条件

1.需进行重新确认的职称必须是符合国家职称政策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按权限授予的。

2.与学校确立2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

3.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属职称系列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一致。

二、初级职称认定的范围及条件

(一)初级职称认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二)初级职称认定的条件

1.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2.与学校确立2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

3.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初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的认定。

4.认定高校教师系列助教职称的,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三)初级职称认定时限要求

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之日起两年内办理完成。

三、办理时间

2021年6月3日一6月10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在系统内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及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将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学校职改办。

(三)资格审查。学校职改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

(四)二次公示。学校职改办将申报人材料进行二次公示。

(五)上报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对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人员予以批复。

五、申报渠道及材料要求

(一)网络平台申报

申报人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my.gxrczc.com/Login)进行注册,点击“申报职称-职称认定(或重新确认)—我要申报”,查找并选择: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办公室。并按要求在系统内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操作方法见附件1)

(二)上传系统的扫描件材料清单

1、职称重新确认

(1)《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重新确认审批表》(见附件2)

(2)近期免冠2寸照片(300像素分辨率,50kb-300kb之间)

(3)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原件扫描)

(4)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

(5)原取得的职称证、原取得职称的批文及审批表(原件扫描,个人能够提供原职称网上核验途径(信息化平台)和证书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的,可以免于提供此项材料)

(6)申报重新确认教师系列的须上传高校教师资格证、任课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7)劳动合同(原件扫描)

2、初级职称认定

(1)近期免冠2寸照片(300像素分辨率,50kb-300kb之间)

(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原件扫描)

(3)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

(4)劳动合同(原件扫描)

六、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需职称重新确认及认定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将《2021年职称重新确认及认定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档于2021年6月13日前发至邮箱:1240778710@qq.com。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梁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90552。

附件:

1.职称申报业务操作指南(个人系统)

2.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重新确认审批表

3.2021职称重新确认及认定报名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