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发布时间:2018-01-10文章来源:招生就业部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有关规定要求,我校汇总、整理了2019年拟在浙江省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范围,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为“不限”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2门或3门的,考生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2.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范围由高校参照本科专业选考科目指引,结合2017年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选考要求。

2019年实际招生时,根据我校实际招生安排,部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会有微调,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上一条:关于划定广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梁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