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桂教办〔2025〕214号)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1项优秀项目。
请拟申报的项目完成人于3月20日前联系科技处童向兰(电话8102219),以便学校向教育厅申请提名号,组织项目完成人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桂教办〔2025〕214号)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3. 提名工作手册
4. 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科技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