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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度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杨国辉、黄良宝  |  编辑:黄良宝  |  来源:科技处  |  发布日期:2025-02-22  |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方案》《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及《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8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1.请各单位按照申报通知,组织填写提交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经经主管部门或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自治区科技厅。

2.自治区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进行认定。

3.自治区科技厅为通过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制作和颁发统一的重点实验室牌匾。

二、申请材料

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请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起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址:gkg.kjt.gxzf.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三、布局建设重点和要求

1.突出科学合理布局。优先支持围绕九大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强强联合申报,不能与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在名称和方向上重合。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要与应用数学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各有侧重。

二级学院(机构)已作为主体建有1个(含)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

我校可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家。

2.突出科教协同。为支撑推动我区高等教育发展,将重点支持已纳入自治区更名“大学”范畴、一流学科建设、数量尚不满足更名要求的高等学校申报和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3.突出人才引培。对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4年)》(桂人社发〔2024〕87号)牵头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其他说明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21日前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址:gkg.kjt.gxzf.gov.cn/egrantweb/)上完成申报工作,相关材料均在该系统填报或上传;并及时提交,由科技处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或桂林市科技局审核。

(二)科技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择优组建,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学术委员会论证意见,专题研究并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申报材料推荐和修改完善工作于2025年4月13日前完成。

(三)申报材料提交后,需经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各申报单位要随时关注,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及时补正,直至系统上所申报的重点实验室的工作进度为“待接受纸质材料”。材料补正时间截止2025年4月25日。

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需与龙头企业联合组建的,请及早联系,收集相关附件材料,严格按照申报、推荐、补正时间开展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系统填报、申报认定、受理等相关事项

(1)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谢卫

电话:0771—966118—1、0771—5872356

(2)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小凤

电话:0771—5862686

2.科技政策咨询等相关事项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与平台处

联系人:陆曦

电话:0771—2618795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政编码:530022

其他未尽事宜,联系科技处,电话:0773-8102219。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docx

2.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80号)

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科政字〔2021〕52号)

科技处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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