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校国家级项目和部级项目的申报质量,有效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现启动2025年度国家级项目和部级项目预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各学院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动员有研究基础的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银龄教师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国家自科基金项目预申报请参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国自科项目学校目前还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可与国自科依托单位通过签订联合申报协议进行申报。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请参考《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2)。
(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预申报请参考《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附件3)。
(四)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请参考《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4)。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选题论证与辅导阶段(2024年10月)
请各学院宣传动员,对本学院教师的研究基础、研究方向、研究传统和申报条件等进行认真梳理,积极组织动员申报。申请人分析近年来项目申报趋势、特点与资助重点,参照近年国家级和部级项目立项名单(除国自科外,其他项目附件中均有2021-2023年度的立项名单);基于已有科研基础,积极与相近领域同行、专家进行咨询交流后拟定初步选题。各学院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人选题进行论证,并将经过论证与评审的申报选题汇总表提交给学校科技处。
(二)撰写申报书与辅导阶段(2024年11-12月)
申请人认真撰写申报书,完成申报初稿,各学院组织教师与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申报初稿进行辅导,学校科技处将通过制定形式审查表等方式指导教师完善修订项目申报书,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和形式审查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拟申报2025年度国家级和部级项目的申请人请暂时使用2024年度版本,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以发布的正式申报材料为准。
(三)多次提炼与复评定稿阶段(2025年1-2月)
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一般为每年1月前后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通知一般为每年3月前后发布。该阶段请申报人员继续研读文献、钻研课题指南,及时调整和优化选题,修改完善课题申请书。学校科技处将及时传达有关精神和发布申报通知。
四、各阶段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11月31日前,各学院报送《2025年国家级和部级项目预申报汇总表(内含四个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1份。
(二)12月31日前,各学院报送《申请书》和《活页》初稿一式3份(没有《活页》的可只报送《申请书》),同时提交此阶段新的汇总表一式1份。
附件:2024年度国家级和部级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的通知.zip
科技处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