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整治校园内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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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莫德莉
  • 编辑:王翀
  • 来源:后勤保障部
  • 发布时间:2020-04-13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校园交通秩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决定汇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校内的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等车辆及违规驾驶等进行专项清理和整治,具体通知如下:

一、从发文之日起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进入校园,在校园内行驶。学院各系、部开展自查自纠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要求在校师生员工不购买、不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

二、从发文之日起拥有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车主,请自行到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行驶证、驾驶证等”牌证或将车辆及时妥善处理。

三、4月20日起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开展校园清理活动。学院后勤保障部、学工部将联合交警部门坚决清理、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停放。

四、从发文之日起手续齐全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并还未登记过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携带相关资料(行驶证、驾驶证、购车票据等)到学院后勤保障部大门岗进行登记备案。

五、校园内限速15公里,禁止鸣笛,严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超速超载行驶,学院将对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对造成公共财物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坚决从重处理。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后勤保障部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