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中层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岗位
党群事务部副部长。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好,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大局观。忠诚于教育事业,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
2.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作风民主、正派,勤政廉洁,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实绩显著,群众公认;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工作满5年并在本校工作满3年;
7.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0月28日后出生)。
(二)任职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3.热爱并且熟悉高校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程序如下:
(一)产生推荐人选
1.推荐范围:符合条件的全体教职工;
2.参加推荐会人员:党群事务部、学工部、团委全体教职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3.产生办法: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民主推荐会,向与会人员公布岗位、任职条件。通过与会人员民主推荐的方式,按选拔人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选出推荐人选。
(二)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推荐人选的工作情况及岗位需要,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校领导酝酿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预告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组织考察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察。
(五)校长办公会审议
考察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是否任用。
(六)任职前公示
学校审议通过的拟任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任职前公示5个工作日。
(七)任职前谈话
校领导对拟任人员进行任职前谈话。
(八)任职决定
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发布任职通知,办理任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推荐人选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方式拉票贿选,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二)提供考察对象的材料要真实,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三)为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监督。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