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位老师、同学:
结合学院及学生实际情况,为提高学校奖学金在学生群体中的作用率,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专升本学生优秀学生奖评选暂行办法》内容进行部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添加:《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专升本学生优秀学生奖评选暂行办法》第二条奖励条件符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六条 个人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添加:《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第三章 奖励的评审条件 第六条个人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无恶意欠费记录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9日至9月15日。各位老师、同学对此修订内容有异议的,可在9月15日前将意见发至583324761@qq.com。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