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我校2019年优秀教职工出国(境)研习、交流的通知
  • 图片:
  • 供稿:蒋春妹
  • 编辑:周磊
  • 来源:人力资源部
  • 发布时间:2019-04-25

各单位及个人:

为拓宽教职工的国际化视野,进一步加大学校师资培养和学术梯队的建设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能力及管理服务水平,2019年拟选派优秀教职工出国(境)研习、交流。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美国研习项目

1.维吉尼亚科技大学(VUST),时长3个月。

2.拟派专任教师2名。

(二)台湾交流项目

1.台北海洋科技大学,时长1个月。

2.拟选派2批。其中,每批计划选派专任教师2名,辅导员1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

3.以上人员不包括中层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以工科为主。

二、选派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专任教师应为专业带头人或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骨干教师,教学科研方面工作表现突出。

3.在校工作满3年,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无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

4.满足研习、交流学校规定的专业、英语等条件。

5.享受过国家公费资助或学校资助出国(境)的人员,回国工作须满5年以上,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方可再次申报。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研习、交流申请表》(纸质版1份)。

2.各系部汇总本单位报名信息,并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审查、推荐并签署意见。于4月29日中午12点前报送材料至人力资源部301,电子版请报送至229019584@qq.com

3.学校组织评审小组,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考虑学科差异,并结合申请人贡献、工作业绩和科研潜力,进行择优选派,初步确定名单。

4.公示。

5.办理有关出国(境)手续。

四、待遇情况

教职工的相关待遇参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进修暂行管理办法》(桂电信人〔2018〕8号)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2290552,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研习、交流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 对外交流与合作部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