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桂教安稳〔2018〕22号)精神,做好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治理校园各类安全隐患,决定开展全校第二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深入排查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控,严防不良信息、邪教类活动对校园的渗透侵害。
二、排查本单位有无建筑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人员交通安全隐患、财务安全隐患等,建立排查档案,开展整治活动。
三、排查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
四、检查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五、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大学生的校园信贷安全、防溺水安全教育、防范邪教渗透入侵等,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六、各单位要做好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在建工程等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有无D级危房,保证房屋安全。
七、各单位从即日起安排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结合9月份开展的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已排查并整治的问题不再报,排查出的新问题,填报《2018年秋季学期第二阶段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表中未涉及部分可自行添加。
八、加强集中治理行动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务求实效。
各单位在10月26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交到综治委下设办公室(要求:纸质材料、电子文档报送至行政楼104办公室,邮箱:48040389@QQ.COM,电话2289587)。
附件:2018年秋季学期第二阶段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