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清明节、“三月三”、劳动节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8〕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假期及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问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对各项安全稳定重点工作进行再布置、再检查、再落实,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请各单位放假前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布置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对师生员工要进行认真有效的安全教育,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财务安全、人身安全以及防范不良网络贷款、诈骗、传销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针对放假期间人车流量大、人情来往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营运车船,杜绝无证、酒后驾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防止学生在放假离校期间发生事故。
三、全面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集中力量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着重查找危险化学品、学生宿舍、食品及饮用水、网络、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妥善管理好危险化学品,杜绝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
四、教职员工离开办公室和住宅时应锁好门窗,关好水、电、气开关,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外出时家中留有老人或小孩时,告诫老人和小孩一定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无论其以修水、修电、物业人员等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只要没有提前预约,都不要开门,以防上当受骗或者被盗、被抢。广大师生员工外出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尽量远离拥挤人群,遵守景点、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管理,防止被盗、踩踏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五、加强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往年汛期特点,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校园内建筑物、在建工程、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和学校危险水域、低洼地带、易雷击区域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和预警。强化防汛宣传教育,结合“防灾减灾日”“防汛抗旱宣传月”等活动,加大防汛抗灾知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知识、防雷击、防溺水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面前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进一步加强信息搜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不得瞒报,避免出现漏报、错报和迟报等现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校本部保卫处和我校保卫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校本部保卫处电话:2290110、我校保卫队电话:2230110)。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