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中层管理人员的公告
  • 图片:
  • 供稿:
  • 编辑: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4-26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部分岗位中层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监督和公开监督原则

二、拟任职位及职数

(一)人力资源部副部长1名;

(二)教务科技部副部长1名;

后勤保障部副部长1名。

三、任职基本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 忠诚于教育事业,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 

3.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 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团队合作能力以及胜任拟任岗位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作风民主、正派,勤政廉洁,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实绩显著,群众公认;

6. 健康,精力充沛。

(二)任职资格

1.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 5年以上工龄且在本学校工作满3年;

3. 教务科技部副部长人选须为工科专业,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以上时间计算至20184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3. 跑官、拉票行为的

4.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 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6. 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产生推荐人选

1. 自荐。个人自愿报名,由本人填写《选拔中层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从教工QQ下载),并于201851117:00前将报名表的纸质版交人力资源部办公楼301室),电子版发邮箱gdxkyhr@163.com

2. 群众推荐。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群众推荐。

3. 人力资源部将符合条件的自荐以及群众推荐较为集中的人员名单,反馈给用人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校领导

(二)确定推荐人选

经用人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校领导酝酿后,按选拔人数与推荐人选1∶2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推荐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公示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在学校官网公示考察对象考察期限。

)考察

1.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特点以及主要缺点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

2. 考察组由两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3. 个别谈话的对象范围为考察对象所在部门成员以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人数为10至15人

)校长办公会审议

考察结果,包括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是否提拔任用。

)任前公示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在学校官网对拟任对象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任前谈话

公示期间,由校领导对拟任人员进行任职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情况,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

)任职决定

公示结束,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发布任职决定文件,办理任职手续

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回避制度

(一)实行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回避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学校同一主管领导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时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二)实行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学校讨论中层管理人员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中层管理人员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纪律要求

本次选拔任用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任用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客观公正。

 

选拔中层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201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