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仪器设备(家具)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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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樊慧珍
  • 编辑:王南萍 邓检予
  • 来源:基建与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4-10-23

各单位:

根据《桂林信息科技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桂信资[2024]3号)《桂林信息科技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年度考核办法》(桂信资[2024]7号)相关文件规定,健全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学校仪器设备(家具)账、物、卡(标签)的相符率和完好率,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仪器设备(家具)清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方式与时间

(一)单位自查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进行自查和核对,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本单位的资产状况,确保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学校将分期、分批复查。

(二)资产清查时间从2024年11月6至11月30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1.学校自筹资金、财政拨款资金采购以及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2.工作记录查看

(1)仪器设备/家具维修保养记录(完好率)

(2)仪器设备/家具借用登记手续

(3)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保养记录

三、资产清查重点

1.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情况。重点清查资产帐、实物帐、使用人、存放地相符情况。

2.固定资产盘亏盘赢情况。对“帐上有记录却没有找到实物”的固定资产,可认定为“有帐无物(盘亏)”;对“帐上没有记录有实物”的固定资产,可认定为“有物无帐(盘赢)”。

3.固定资产闲置情况。闲置资产指自闲置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资产清查材料

1.资产清查表。各单位根据资产自查情况填写《正常资产清查表》、《盘亏资产清查表》、《盘赢资产清查表》、《闲置资产清查表》。

2.资产清查报告。各单位完成资产清查后,应及时总结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报告格式《XX单位关于2024年资产清查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本单位总体资产情况(数量、金额等),已完成清查的资产数、正常资产数、盘盈资产数、盘亏资产数、闲置资产的资产数等;资产异常情况分析资产盘盈原因、资产盘亏原因、资产闲置原因及盘活计划;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五、本年度资产考评根据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责任、仪器设备(家具)帐物卡相符情况、固定资产标签完好率、本部门资产日常管理情况五个考核内容组成。

六、请于2024年11月10日16:00前将资产清查表、资产清查报告纸质档签字后送基建与资产管理处(824),联系人:樊慧珍。未尽事宜请与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