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4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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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邓金卉
  • 审稿:林小东
  • 来源:党群事务部
  • 发布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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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夯实政治责任,营造清正风尚

各二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扛牢做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过节之弦,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严守党纪红线。

二、倡导文明过节,弘扬优良家风

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各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廉洁过节,做好宣传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严正家风家教、廉洁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真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三、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纪律红线,坚决杜绝以下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

(二)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三)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一桌餐”场所;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七)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及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八)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九)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十)严禁酒驾醉驾及其他违法行为;

(十一)严禁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保持监督力度不松、高压态势不减的总基调,重点围绕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办、严肃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773-8100519

举报邮箱:gxkjcs@126.com


中共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