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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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11-30

各单位:
  为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推动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持学院稳定和谐的局面,建设好“平安校园”,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定于12月23日下午对全院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责任书中各项目标管理指标进行全面考核。
  一、组织领导
  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检查考核工作,在院党委、行政领导下,由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院综治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院《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提出的任务及管理目标,结合平时考核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今年考核以下具体内容:
  三、检查考核的方法步骤
  1、单位自查、自评。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中所明确的主要检查内容,以《责任书》中所明确的任务为依据,于12月11日之前,对本单位全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评估,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分析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搞好整改。在自检自评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写好书面总结,核准达标有关情况及数据,打好自评分,填好《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在目标管理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见附件)。以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上交到院综治委办公室(行政楼保卫部210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48040389@.qq.com
  2、学校组织检查考核  
    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定于12月23日下午2:30分对全院各单位年度综治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审。

    3、考核评审方法:
  ①查看各单位领导对综治检查、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及完成《责任书》中目标管理情况的汇报材料,综治委复核各单位自评分。
  ②查看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经常性检查整改、书面总结和有关记录等文字资料。
  ③检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综治委实地抽查)
  ④根据院综治委平时掌握的已统计的有关情况与被检查考核单位进行情况核对。
  ⑤完成检查考核后,要进行统一评议,公布检查考核单位的名次。
  4、学院组织全院综治工作的总结评比,召开表彰会,实施奖罚兑现等工作。     

                              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