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6年清明节期间市区道路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届时将对市区相关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东二环路与建干路交叉口以东的建干路以及金鸡路、靖江路、尧山路。
二、管制时间
2016年4月2日、3日、4日每天7时至15时止(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管制区域交通流量提前解除交通管制或延长交通管制时间)。
三、交通组织
(一)管制期间,禁止一切车辆(不含非机动车、公交车)进入管制路段。管制路段内严禁车辆(含非机动车)乱停放,违者将予以拖离、锁定并依法处罚。
(二)在管制路段内工作及居住人员机动车辆确需通行管制路段的,凭单位证明(或工作证)、住址属管制区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限量办理《清明节临时通行证》【从3月29日起至3月31日工作时间内(9:00-12:00,13:30-17:00),可到市政务中心交警支队秩序大队七里店办证处(桂磨公路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68号,原桂林市公安局第一机动车检测站院内)办理。4月2日、3日、4日办证点移至东二环路与建干路交叉口的交警执勤点】。管制期间,管制路段如出现严重拥堵,通行证暂停使用,持证车辆须服从执勤民警指挥。
(三)管制期间,凡进入管制路段的机动车(含公交车),一律由建干路北段进,经尧山路、靖江路、金鸡路单向行驶,不得逆行。金鸡路(东二环路路口至绕城高速公路七星收费站引道口)一段在未拥堵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
请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前往管制区域祭扫的市民,尽量选择公交工具出行或错峰出行。交通管制造成的不便,请予理解。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