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分工会: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以及《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5】6号)精神,推动学院健身运动,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为学院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服务,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学院将举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第十届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开幕式时间:10月21日(周五);
2、田赛、径赛竞赛时间:10月21、22日全天
其中,学生铁饼、标枪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3、广播体操比赛时间:10月22日下午16:00前;
4、闭幕式时间:10月22日下午16:00
二、地点安排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花江校区田径场
三、组委会名单
主 任:杨丹江 陈智勇
副主任:黄 坚、李飞、申 琍、周 璇
秘书长:周 勇
委 员:黄云鹏、梁自珍、庄璧瑛、罗志明、罗光铭、郭 健、黄 强、程 慧、陈玲萍、陈中伟、彭 鹏、周 勇
四、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杨丹江 陈智勇
委员:黄 坚、申 琍、周 璇、周 勇
五、竞赛分组
1、分学生、教工两个组别。
2、学生组以系为单位参赛,共有6个代表队:信息工程系代表队、电子工程系代表队、机电工程系代表队、管理系代表队、设计系代表队、外贸与外语系代表队。
3、教工组以分工会为单位参赛,共有10个代表队:信息工程系分工会代表队、电子工程系分工会代表队、机电工程系分工会代表队、管理系分工会代表队、设计系分工会代表队、外贸与外语系分工会代表队、公共与思政分工会代表队、机关一分工会代表队、机关二分工会代表队及信科物业分工会代表队。
六、教工年龄分组
教工男子甲组:35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者)
教工男子乙组:35-45岁(1971年10月1日后含10月1日>至1981年10月1日前出生者)
教工男子丙组:45岁以上(1971年10月1日前含10月1日>出生者)
教工女子甲组:30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者)
教工女子乙组:30-40岁(1976年10月1日后含10月1日>至1986年10月1日前出生者)
教工女子丙组:40岁以上(1976年10月1日前含10月1日>出生者)
七、竞赛项目
1、田赛、径赛类项目
1)学生男子组(共15项)
100 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110M栏 4×100M接力 4×400M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标枪 铁饼
2)学生女子组(共14项)
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100M栏 4×100M接力 4×400M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标枪 铁饼
3)教工男子甲组(共3项)
4×100M接力 3000M 铅球
4)教工女子甲组(共2项)
4×100M接力 铅球
5)教工男子乙组(共2项)
3000M 铅球
6)教工女子乙组(共1项)
铅球
7)教工男子、女子丙组(共1项)
铅球
2、趣味类项目
1)学生组(共3项)
拔河(10男10女) 齐心协力(15人) 20×200M混合接力(10男10女)
2)教工组(共3项)
齐心协力 合力球 女教工仰卧起坐(4人)
3、学生广播操项目 时代在召唤
4、教工另设集体项目(气排球、羽毛球等),所得分记入各分工会团体总分。
八、报名办法
1、凡是我院工会会员、在校有学籍的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学生组各代表队田赛、径赛类每单项限报6名,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2个队;学生每人限报2项,接力、趣味类、球类和广播操项目除外,多报编排组将随机删除并取消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评选。
3、教工组各代表队田赛、径赛类每单项限报4名,接力项目限报1个队;教工每人限报2项,接力、趣味类项目除外,多报编排组将随机删除。
4、各项目凡报名数少于3个单位或3人,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并由编排组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人或者项目。
5、趣味类和集体项目比赛办法见具体比赛通知。
6、趣味类项目学生组、教工组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1、学生组各类竞赛报名截止时间:10月14日17:00前。
2、教工组各类竞赛报名截止时间:10月14日17:00前。
3、报名地点:学生组各代表队统一报到团委办公室李刚(邮箱:20831956@qq.com),教工组各分工会统一报给熊秧(598491326@qq.com)。
4、报名方式:学生组和教工组各代表队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格电子档和纸质打印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须负责老师签字)。
十、竞赛办法
1、学生组参加400M(含4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以内径赛项目的参赛人数在6名以上的先分组预赛,按成绩取前6名参加决赛。其它分组或不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2、田赛项目预赛取前8名参加决赛。如果参加人数不足8名,则每人有6次试跳、试投机会。
3、径赛分组不分道的中长跑项目和田赛项目顺序均由大会编排组决定。凡预赛取得决赛的竞赛项目,决赛前到检录处排定道次。
4、教工乙组和丙组运动员除可参加本组比赛项目外,还可参加教工甲组比赛项目,甲组运动员不可参加乙组和丙组项目、乙组运动员不可参加丙组项目。
5、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以及本次组委会制定的规则。
十一、录取与奖励
1、学生组取团体总分前3名,并各取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前3名;教工团体总分取前6名。
2、学生组各单项取前8名,但实际参赛人数不足8名者(含8名)减1录取;教工各单项取前8名,参赛人数不足8名(含8名)减1录取。
3、学生团体记分方法:单项前8名按 9、7、6、5、4、3、2、1记分;教工团体记分方法:单项前8名按9、7、6、5、4、3、2、1记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团体项目记分加倍。
4、如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破院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5、趣味类比赛取前8名,按 9、7、6、5、4、3、2、1记分;积分不翻倍。
6、田赛、径赛类项目破纪录,颁发奖金200元;田赛、径赛类项目决赛破纪录,积分翻倍。
7、广播操比赛列为单项,不计入团体总分。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8、运动员凭一卡通检录,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多报项目者,取消最高成绩得分,并扣罚团体总分10分/人次,同时取消该单位的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9、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运动员,确因伤无法参赛者,需持学校医院证明由总裁判长核实方可允许更换运动员。
10、学生团体前3名和学生、教工个人单项得分者均有奖励。
11、教工团体总分排名为后四位者,如有弃权项目,则取消该队奖励。
12、本届运动会学生组设最佳组织奖1项、优秀组织奖1项。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附件:运动会工作任务分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