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校园安全稳定隐患及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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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09-30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5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央综治委校园安全专项组办公室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校园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6】705号)精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我院决定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求:

一、深入排查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集中治理。重点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各类商业经营秩序等的整治工作、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本单位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安全、危化品安全的管理。

二、重点排查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各实验室主管单位开展以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列清单、建台账、落实整改,不留死角。

三、检查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四、深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五、各单位要做好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在建工程等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有无D级危房,保证房屋安全。

     六、巩固集中治理行动的成果。

    七、加强集中治理行动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务求实效。

   各单位务必在10月21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交到综治委下设办公室((要求:纸质材料、电子文档报送至行政楼104办公室,邮箱:48040389@QQ.COM,电话2289587)。学院将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复检。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2016年秋季校园安全隐患及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