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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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莫德莉
  • 审稿:林小东
  • 来源:党群事务部
  • 发布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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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推动学校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工作面向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部门及全体党员。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包括直属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正式党员,连续从事党务工作2 年及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表彰名额

学校党委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若干名,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6个(包括直属支部)。

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教工正式党员的15%进行推荐。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按照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电子工程学院总支、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商学院党总支各2名,创意设计学院党总支、外贸与外语学院党总支各1名进行推荐。

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群事务部各1名进行推荐。

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总支由各党总支自行申报;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申报1个。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正常,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取得显著成绩,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员活动室建设符合 “六有”要求(“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严格使用管理;近1年内党组织所辖党员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未发生意识形态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 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群众的赞誉。教职工党员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师德师风高尚,教学科研水平高,管理服务能力强。学生党员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有甘于奉献、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规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广大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程序

(一)面向基层,倾斜一线。应向教学管理一线岗位的党员和基层党支部倾斜。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对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审核,确保事迹典型、材料规范,确保评选质量。符合条件的对象不够时,可少于所分配的推荐名额推荐上报。

(三)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听取所在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五、材料报送

6月22日下班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相关表格及材料报党群事务部。材料要求如下:

1.先进基层党组织:填写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审表,主要事迹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求主题突出、有特色、有事例、有实效。

2.优秀共产党员:填写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审表(照片栏不能为空),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

3.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审表(照片栏不能为空),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附件4、5、6推荐汇总表。

5.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双面打印,出具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党群事务部。邮箱:gdxkyzzb@163.com

六、表彰奖励

各级党组织推荐材料上报后,党群事务部将组织审核及评审,结果报党委审定,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学校党委将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先进事迹将通过校园宣传媒体进行宣传。

未尽事宜,请与党群事务部联系。联系人:莫德莉,0773-2290555。


中共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