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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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12-12

各单位:

为了保证学院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6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办理: 

一、2016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时间定于2016年12月28日(周三)至2017年1月4日(周三),在此期间,只办理对外借款,不办理报销等对外各种业务。

二、教职工有借款未报账的,请尽快办理还款与报账手续。从201711日起,原则上使用新一年(2017)相应的经费指标。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核销的暂付款项,请借款人或经办人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及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三、根据工作需要,2016年经费指标中除人员经费、教学酬金、科研经费、设备费及学院专项指标外原则上不予结转至下年。2016年发生的各项支出除暂时无法取得票据外,必须在本年结算,201711日以后的报账将占用2017年度各经费指标的余额。

四、各单位负责人应在年终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收入进行排查清理,检查本单位有无利用学院资源取得的收入未及时上缴财务部的情况。各单位利用学院资源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在20161231日前上缴学院财务部,否则视同截留学院收入和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交由学院相关部门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向财务部借用的票据必须在20161231日前交财务部检查、确认、收回。

六、本通知由学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部

                              201612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