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仪器设备(家具)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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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11-16

各单位:

为保证学院仪器设备(家具)账、物、卡(标签)的相符率和完好率,学院将开展2016年度仪器设备(家具)清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11月15日至30日。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进行自查和核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状况,确保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清查项目

    1.台帐:

(1)单价800以上的分户明细账

(2)单价800以下低值品明细账

(3)低值易耗品流水账

2.工作记录

(1)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完好率)

(2)仪器设备借用登记手续

(3)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利用率)

(4)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保养记录

3.各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与上墙

 

 

三、学院组织清查时间安排

序 号

清查时间

清查单位

清查小组成员

1

12月1日

电子工程系、设计系

资产管理部、财务部、教务科技部、各系部

2

12月2日

信息工程系、外语系

3

12月5日

机电工程系、管理系

4

12月6日

公共课程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后勤保障部多媒体通讯研究中心、机器人中心

5

12月7日

信息中心、图书馆

6

12月8日

院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招生就业部、资产管理部、工会

7

12月9日

学工团委、教务科技部、后勤服务部

 

   四、召开清查工作总结

12月中旬召开总结会议,对全院设备、家具等资产清查和相关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各单位在自查中如有问题请与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2216786。  

             

 

    资产管理部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