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保证学院仪器设备(家具)账、物、卡(标签)的相符率和完好率,学院将开展2016年度仪器设备(家具)清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11月15日至30日。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进行自查和核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状况,确保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清查项目
1.台帐:
(1)单价800以上的分户明细账
(2)单价800以下低值品明细账
(3)低值易耗品流水账
2.工作记录
(1)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完好率)
(2)仪器设备借用登记手续
(3)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利用率)
(4)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保养记录
3.各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与上墙
三、学院组织清查时间安排
序 号 | 清查时间 | 清查单位 | 清查小组成员 |
1 | 12月1日 | 电子工程系、设计系 | 资产管理部、财务部、教务科技部、各系部 |
2 | 12月2日 | 信息工程系、外语系 |
3 | 12月5日 | 机电工程系、管理系 |
4 | 12月6日 | 公共课程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后勤保障部多媒体通讯研究中心、机器人中心 |
5 | 12月7日 | 信息中心、图书馆 |
6 | 12月8日 | 院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招生就业部、资产管理部、工会 |
7 | 12月9日 | 学工团委、教务科技部、后勤服务部 |
四、召开清查工作总结
12月中旬召开总结会议,对全院设备、家具等资产清查和相关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各单位在自查中如有问题请与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2216786。
资产管理部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