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2016年度论文及其它个人业绩的工作量统计工作,请各单位老师按以下要求提交年度业绩材料:
1.个人业绩为2016年个人主持、参与的科研资助项目或思政类区级资助项
目;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教改论文和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学术著作;授权职务专利。
2.发表四级期刊论文计分有效篇数为2篇,超出部分不计工作量,各教学系部由系务助理负责统计、提交,行政部门请直接提交教务科技部。
3.此次提交的项目、专利等业绩材料仅限于尚未在教务科技部存档的业绩,原已存档的不需重复提交。
4.论文、艺术作品、学术著作由院内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统计,其它完成人单位不重复统计。
5.请各单位下载附件“2016年度论文统计一览表”填写,论文须提供复印件[含四大检索收录证明(如有)、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在网络数据库(如CNKI)下载打印的论文不予审核,录用证明不能作为论文统计的有效材料。
6.艺术作品收藏须提供证明材料及作品复印件一份,学术著作须提供样书两本。
7.统计日期截止至2016年12月9日,请各单位在截止日前将业绩材料提交至办公楼105室教务科技部童向兰(审原件,留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电话:2305627。
附件:
附件.2016年度学院论文统计一览表.xls
教务科技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