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桂电信人[2016]10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桂电信人[2016]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院“骨干教师”、“创新团队”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培养对象名额和培养周期
(一)骨干教师
10人,骨干教师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培养期为三年。
(二)创新团队
2-3个团队,创新团队原则上每两年遴选一次,建设期为三年。
二、选拔条件
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1、每个推荐人选限报骨干教师和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其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2、各单位根据情况可推荐2-3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个创新团队培养对象。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各系、部推荐
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3、学院教师评审委员会评议
4、院长办公会审批
5、结果公示
五、材料报送
1、各系、部将本单位推荐的各培养对象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一份,并提交电子版本)及相关申报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一份,并提交Excel电子版),4月15日报送人力资源部301办公室。
2、推荐对象的支撑材料,如论文、教材、教学成果、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材料均需本系、部盖章确认属实,经手人签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切实做好2017年“骨干教师”、创新团队”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附件: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桂电信人[2016]10号)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桂电信人[2016]12号)
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骨干教师培养申请表》
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创新团队申报表》
5、《2017年度“骨干教师”“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