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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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林小东
  • 审稿:樊慧珍
  • 来源: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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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减少无效资产占用,现决定开展本年度全校范围内资产报废申请工作。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各单位达到使用年限、且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或因损坏严重不可修复、且造成不能使用的资产,可以申请报废。现将具体事项通如下:

一、申请报废范围。

本次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范围包括:各单位、各部门、馆所的办公家具和仪器设备。

二、 报废条件

  1. 仪器设备报废条件:入账日期为2013年1月1日之前,且不能使用的电脑(仅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不包括工作站)或入账日期为2011年1月1日之前,且不能使用的的其他仪器设备,或符合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要求。

  2. 办公家具报废条件: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已损坏,无法使用的家具。其他要求参照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3. 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原则上不允许报废。如特殊情况需报废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4. 处置程序。

1.自查: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对所在院或部门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整合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上报资产管理处。

2.对达到报废条件拟申请报废的资产,资产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查验核实。

3.核实通过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审批表;不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变动回原状态。

4.设备类填写《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写明申报部门、设备名称、仪器编号、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购置日期,存放地点,报废原因,本单位负责人意见等,盖章。

家具类填写《家具报废审批表》,多件家具使用一张表分别分类列清,申请写明家具名称、资产编号、数量、单价、金额、报废原因,单位负责人意见,盖章。

5.材料报送时间:请于2021年12月1日17:00前将《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和《家具报废审批表》纸质档签字后连同电子档送资产管理处(214),联系人:樊慧珍,办公电话:2290528,电子版申请发送至邮箱:495474210@qq.com。逾期资产管理处将不再受理当年报废申请。

四、报废资产回收、处置

拟报废资产情况由学校资产管理处汇总整理后统一提报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办公会通过后对拟报废资产统一按规定进行处置。

五、注意事项

1.拟报废资产的相关信息必须与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一致,确保账、卡、物相符,资产编号标签清晰。

2.拟报废资产要保证其完整性,不得拆分或私自拆除零件。

3.严禁将丢失的仪器设备申请报废,按资产丢损相关办法办理。

4.拟报废资产按设备和家具分类申报、存放,以便集中处置。

5.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应严格按照此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要求,把握报废的标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物尽其用,提高效益。

6.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各位老师应积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配合资产管理员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及时沟通意见,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全校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7.未尽事宜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2290528。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