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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资金支付流程,在支付大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用款时,拟实行大额款项支付提前报备制度,用款单位或经办人须提前向财务部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依据或理由等,以便财务部统筹调配资金,科学合理安排款项支付。
特此通知。
大额款项支付提前报备单.doc
财务部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