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专业班级):
根据国家教育部、区教育厅桂教办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做好2017年测试的准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实施《标准》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m(男)、800m(女)。
2、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二、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者,方可参加本学年的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选。《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本学年内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该学年的《标准》测试成绩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三、如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学生,可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免予《标准》测试。通过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的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本年度《标准》测试成绩以60分记。
四、若1000m和800m测试项目在测试时未及格,教育部数据系统设定总评成绩最高只能记59分。
五、测试者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使用其它证件无效。如证件丢失或相片模糊,必须提供学院证明(附相片,学号),否则不予参加测试。
六、参加测试的学生应穿运动服、运动鞋。
七、如在测试中发现冒名顶替,立即上报学院,替测者和被替测者的《标准》体测成绩记零分,并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八、测试班级必须在规定测试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达测试场地,全班人到齐后方可进行测试,逾期不测。
九、测试仪器较精密且昂贵,一旦损坏,维修时间长费用高,请同学们在测试时严格按照体测员要求进行测试,爱护测试仪器。
十、1000m、800m、50米、引体向上、测试地点:田径场;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和坐位体前屈测试地点:体育馆。
十一、大一、大二学生所有测试项目在体育课内由体育老师组织测试,,大三和大四各班级测试时间:11月4日、5日 、11日、12日、18日,补考时间11月20日早上 具体见附件3。
十二、本次体质测试为全国统一项目测试,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按教育厅要求,测试统计结果将按系分类全院公布。
附件1-评分标准.jpg
附件2--体质测试免试申请表.doc
附件-3 2017体质测试时间及班级安排.doc
教务科技部 公共课程教学部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