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全体党员:
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正风肃纪,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确保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风清气正过节,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国庆”、“中秋”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清廉过节、勤俭过节。
二、严明各项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廉洁规定
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相关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四风”不良习气,过一个健康、文明、轻松、平安的节日。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3、严禁用公款走访、宴请、接待亲友;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或变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10、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教育管理,做到早警戒、勤提醒、常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履行好职责、落实好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执行“十个严禁”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