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2017年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通讯员”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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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12-1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营造大发展氛围,为学院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桂电信党〔2013〕15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优秀通讯员:各系部通讯员(含学生)。

  二、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3个;

  2.优秀通讯员6名

  三、评选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榜样引领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的执行评选办法,被评出的集体和个人对推动学院宣传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单位和个人申报表均由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工作实绩考核情况推荐报党群事务部。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单位领导每学期对本单位的宣传工作进行研究;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具体的工作方案。

  3.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组建覆盖面广的通讯员(学生)队伍;形成稿件及时撰写、审核、报送、发布以及管理培训的有效工作机制。

  4.积极参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向学院报送本单位新闻;严格审核本单位新闻稿件,确保新闻时效性均由指定通讯员改稿并由部门领导审核。

  5.专人负责本单位网站的管理,内容丰富,不抄袭,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6.严格按学院宣传栏、横幅、电子屏管理要求,没有乱贴海报、乱摆展板、乱挂条幅标语等现象;严格按“一月一主题”完成宣传栏内容更新;加强对学生组织和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活动开展良好。

  7.主动承办或配合学院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全区各类比赛,取得一定成效;配合日常各类资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8.设有舆情信息员,每月坚持报送舆情信息。

  9.创建本单位新媒体平台,正常运营不低于6个月。

10.积极支持配合学院有关采访报道,没有被区内、外新闻媒体报道负面信息而影响学院声誉。

 (二)优秀通讯员评选条件

  1.工作认真,能围绕学院中心开展宣传工作,具有宣传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较好地履行通讯员职责。

  2.通讯员信息报送及时,积极向学院官网、微信报送新闻信息,全年发稿数量多、质量高。

  3.新闻捕捉、策划和撰写能力突出,在本单位宣传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所发表的稿件在本单位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有一定的影响力。

  4.主动开展“一月一主题”宣传栏设计及相关宣传工作。

  5.积极协助党群事务部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或协助做好重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6.积极参与舆情信息工作,每月主动提供舆情线索或撰写舆情信息报告。

  7.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五、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申报活动,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学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学院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申报表(见附件2),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核实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党群事务部严格把关各单位材料并报送学院党委审批。

   2、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2月26日16:00前报党群事务部(办公楼210处),同时发电子档至QQ邮箱:526397827@qq.com)。过期不报、不做其他说明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附件1、学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学院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申报表.doc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