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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现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通告》(市政规〔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遵照执行。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