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工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和直招士官学费补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将工作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在籍学生(办理了保留学籍)

1.2021年9月应征入伍的在籍学生;

2.2020年9月(含)之前录取,应征入伍并已办理保留学籍的学生(补报);

3.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已办理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在校学生

1.2021年9月退役,已办理复学手续的在校学生;

2.2021年之前退役,已办理复学手续的在校学生生(补报)

(三)毕业生

1.2021年应征入伍(包括直招士官)的应届毕业生;

2.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生(注: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文件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3.直招士官的往届毕业生(注释:直招士官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如:2014年入伍的不可申请)。

4.退役士兵(注:是指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资助额度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的标准均按照新标准执行即本专科生学费资助上限8000元/年,2014年之前学费补偿的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学费资助上限6000元/年。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资助老师统一于2021年 10月10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2办公室刘珊珊处)。

(一)针对应征入伍在籍生(办理了保留学籍手续):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征兵网下载打印正反面,手写无效)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生桂林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若银行卡不是桂林银行卡情况的,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

4.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针对退役复学的在校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手写无效)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

2.退伍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生桂林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若银行卡不是桂林银行卡情况的,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针对直招士官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手写无效)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生桂林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若银行卡不是桂林银行卡情况的,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针对退役士兵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手写无效)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

2.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自主就业证明一份;

4.学生桂林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若银行卡不是桂林银行卡情况的,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其他事宜

若有疑问,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珊珊老师 联系电话:0773-2290526。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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