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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2016级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20


    各系部(各专业班级):

    根据国家教育部、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结合学校3+1校企合作办学特点,组织2016级学生认真做好2019年测试的准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实施《标准》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m(男)、800m(女)。

       2、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二、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者,方可参加本学年的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选。《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本学年内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该学年的《标准》测试成绩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如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学生,可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免予《标准》测试。通过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的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本年度《标准》测试成绩以60分记。

    四、若1000m800m测试项目在测试时未及格,教育部数据系统设定总评成绩最高只能记59分。

    五、测试者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使用其它证件无效。如证件丢失或相片模糊,必须提供学校证明(附相片,学号),否则不予参加测试。

    六、参加测试的学生应穿运动服、运动鞋。

    七、如在测试中发现冒名顶替,立即上报学校,替测者和被替测者的《标准》体测成绩记零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八、测试班级必须在规定测试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达测试场地,全班人到齐后方可进行测试,逾期不测。

    九、测试仪器较精密且昂贵,一旦损坏,维修时间长费用高,请同学们在测试时严格按照体测员要求进行测试,爱护测试仪器。

    十、1000m800m50米、引体向上,测试地点:田径场;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和坐位体前屈测试地点:体育馆。

    十一、2016级各班级测试时间:201961日、2日、22日,补考时间624日早上     具体见附件3

    十二、本次体质测试为全国统一项目测试,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按教育厅要求,测试统计结果将按系分类全校公布。

    附件1评分标准

    附件2:免试申请表

    附件3各班级测试具体时间安排

                                         教务科技部   体育教研部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