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更好地总结和凝练教学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培育区级教学成果,提高我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质量,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区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应以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为基础,其他教改水平显著、效果突出的成果也可申报。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申报成果评定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每人参与申报的成果不得多于两项、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多于一项。
5.每个部门申报的成果不得多于2项。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定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档发送到476544226@qq.com。
2.《2024年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书》(附件3)一式2份。电子档为不超过10MB的PDF文档。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
3.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每一册与申请书用夹子夹在一起,一式2份,电子档为不超过20MB的PDF文档。
4.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档为不超过50MB的PDF文档。成果如为教材,无须提交原件,只须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的复印件。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应提供avi格式的视频材料。
以上所报材料,除视频外应全部提供PDF文件并统一打包建立1个文件夹,按照“姓名+成果名称”的格式命名并压缩。以院(部)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476544226@qq.com。(请勿通过QQ传送)上述申报材料按要求打印装订,报送教务处806办公室陈老师。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逾期不候。
三、评审工作
1.教务处汇总各单位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集中评审,产生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2.本次成果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审定的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将在教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由学校组织对推荐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进行廉政鉴定。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
四、重要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管理和协调,让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得到充分肯定,认真做好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
2.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结果将直接作为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的依据,学校将根据广西区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在本次评审产生的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陈老师。
教务处
2024年12月20日
一审 | 曹志娟
二审 | 全刘辉
三审 | 张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