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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厅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4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高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转移,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18〕21号)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为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广西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项目面向我校中青年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申报要求提供3篇以内相关代表性论文,支撑材料须包括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

4.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二)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涉及农林渔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三)其他条件

1.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2.承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或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3.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4.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5.被撤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项目名额及经费

(一)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0项。

(二)凡经过教育厅评审后公布立项的项目,学校会安排相应的项目研究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三)项目经费预算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

学校按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报《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对负责人申报资格审核把关,对申报书内容组织评审,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并填写《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系部推荐简表》(附件2)。教务科技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项目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汇总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申报附件“代表性论文”1份,系部推荐简表1份),报送至教务科技部105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1738972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项目质量,评审后择优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科技部童向兰,电话:2305627。

附件:1.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2.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系部推荐简表

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教务科技部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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