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支出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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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冯肖燕
  • 编辑:林小东
  • 来源:财务处
  • 发布时间:2023-11-15

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学校董事会要求,以及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单位支出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统筹安排现有办学资源,节约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安排原则

年度预算要按照轻重缓急、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同时考虑学校发展的情况下进行安排。人员经费优先安排;教学、实验、图书购置经费、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重点保证,一般性行政支出从紧安排。

支出预算确定后,原则上不予增加。

三、预算编报范围及要求

各单位应按工作计划和年度需求合理申报,申报数据有计算依据,严禁虚增虚报预算。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绩效、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公积金、临时工工资等,由人事处负责编制。

公务经费是指维持学校行政职能等工作的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包括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由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与年度工作计划,参考上年支出情况合理科学的编制预算,报党政办公室汇总后编报。

教学、科研经费是指承担学校有关日常教学工作所需经费,以及为发展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课题项目所需经费。由教务科技处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汇总后,统一填报。

招生经费、继续教育学院经费、就业经费、学生活动费及学生工作业务费等分别由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处结合本单位年度计划科学合理编制。

党建经费、宣传经费、法治经费、工会活动费、职工福利费及教代会费用分别由党群事务部、党委宣传部、法治工作办公室、工会结合本单位年度计划科学合理编制。

保安费、综治费、安稳费、学生军训、校方责任险等费用由保卫处汇总编报;学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寓管理费、公共维修、大型设备维修、污水处理等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汇总编报。

校企联合培养经费、产业学院经费由校企合作处汇总编报;学校发展规划经费由发展规划处汇总编报;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编报;思政课建设专项经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汇总编报;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经费由创新创业学院汇总编报。

学校发展性经费由以下单位编报: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相关经费、图书馆配套专用设备购置由教务科技处组织汇总编报;

2、图书资料购置费由图书馆编报;

3、一般设备、家具购置和改造维修项目经费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组织汇总编报;

4、网络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等由信息中心组织汇总编报;

四、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4年度预算编报仍实行归口管理,各单位将各项经费向归口部门申报,各归口部门统筹安排、汇总编制后再向财务处编报。各归口部门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前填报好2024年度预算申报表(必须按附件提供的表格下载后填报,切勿自制表格填报,但可根据需要补充自制的支撑材料)报送财务处,要求提供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须加盖部门章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逾期未报或项目漏报,造成2024年预算经费未能按期上报董事会审批及安排的,由各负责部门承担后果。

联系人:陈昱州

接收电子档的指定邮箱xkycwb@126.com

附件:

一、2024年度单位预算申报表

二、2024年度新增项目申报书


财务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