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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

作者:
编辑:容杰贤
来源:
日期:2023-03-07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转发<关于开展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相应课程任课教师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标

邀请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介绍在课程思政的资源挖掘、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邀请高等学校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专家点评和交流互动,帮助全国高校相应课程任课教师理解和把握本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的内涵和要求,提升一线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推动实现课程思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推动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

二、参加对象

开设与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关课程(详见附件1)的任课教师。此次培训主要包括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和外贸与外语学院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

三、报名及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以专业类为单位开展。参训教师根据本人所在专业和所授课程,进行网络注册和相应培训报名(网址为http://kc.enetedu.com),并至少完成1门示范课程的培训。鼓励参训教师参加本专业类其他示范课程或相近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培训。本专业类培训结束次日起开始回放,回放时间为3天。

四、结业证书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

(二)参训人员在直播和回放期间完成相关培训内容且考评合格后,将获颁相应课时的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电子结业证书,并可作为个人记入继续教育学时的直接依据。

五、其他要求

各相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和督促本单位教师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情况统计,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

请相关教学单位4月10日前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任课教师培训参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电子档发至邮箱1240778710@qq.com。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梁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90552。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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