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才办〔2022〕5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有关项目及遴选数量
(一)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支持7人左右。
(二)八桂学者项目(第六批),遴选支持50人左右。
(三)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第九批),遴选支持30人左右。
(四)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支持200人左右。
(五)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第九批),遴选支持8个左右。
二、遴选对象
(一)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八桂学者项目、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为个人项目,面向全区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遴选,以个人名义申报。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为团队项目,面向全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开发区)的创新团队遴选,以单位、园区(开发区)名义申报。
(二)申报人须全职在我校工作。个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三)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文件精神有关要求,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八桂学者项目、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和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可依托学校进行申报,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需依托企业进行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者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教学单位推荐
各教学单位对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申请者进行评估和推荐,签署推荐意见上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材料
人事处对教学单位上报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
(四)公示及上报
人事处复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和传播),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渠道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
(二)凡连续两次申报同一个项目未入选的,停止一次申报资格。
(三)避免重复戴“帽子”和逆向申报,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再申报同层次及更低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国家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杰出、领军、青年各层次项目入选者不得再申报自治区同层次及更低层次项目(具体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四)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一式3份,其中1份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一般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工作合同、科研成果(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主要著作、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学院核定原件,在复印件封面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学院公章确认)。证明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
(3)《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按照人才项目统计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
2.电子版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Word版一式1份;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相应证明材料PDF合并版一式1份;
(3)《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EXCEL版一式1份。
请申报人登录“八桂先锋网”( http://www.bgxf.gov.cn )和“八 桂英才网”( http://www.gxrc.org )下载相关表格。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3年2月21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1240778710@qq.com。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梁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90552。
人事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