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教教师〔2021〕13号)精神,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一、遴选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13日下班前,将申报人推荐材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一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行政楼301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4077871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2290552,联系人:谢老师。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