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通知,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严格按照教师司函〔2021〕13号文件执行。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最终学校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厅推荐1人。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及要求,迅速开展推荐工作,务必于2022年5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行政楼人事处301办公室,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1240778710@qq.com。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梁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90552。
人事处
2022年5月25日